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新增车辆购置税线上办税缴税方式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5-6
实施时间: 2021-5-6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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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车辆购置税授权代办网点(单位):
  自2021年6月1日起,原天津市车辆购置税线上办税相关系统,纳入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统一管理。现明确车辆购置税线上申报和缴税方式如下:
  一、我市单位纳税人购置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可以自行登录本单位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账号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我市个人纳税人购置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可以使用智能手机(安卓系统),下载安装“天津税务”APP,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确认申报内容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银联二维码、银联控件等)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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