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1]26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4-29
实施时间: 2021-4-29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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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所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16〕54号)和《关于发布〈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6〕7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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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