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评协[2021]9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4-21
实施时间: 2021-4-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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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16〕7号)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中评协〔2021〕8号),现将2021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机构范围
  (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需满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新设、分立新设的资产评估机构除外);
  (二)本次综合评价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是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地方财政部门完成备案的分所、分公司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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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docx    
2.填报数据内容(表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