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1]23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4-16
实施时间: 2021-4-16
失效时间: 2022-12-30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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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明确科创板定位把握标准,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引导和规范发行人申报和保荐机构推荐工作,促进科创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详见附件),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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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12月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上证发[2022]171号
发文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2-12-30
实施时间: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