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建发[2021]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4-16
实施时间: 2021-4-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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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功能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限购区域,从严审核购房资格
  (一)住房限购区域扩大至宁波绕城高速所围区域,以及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鄞州区云龙镇、姜山镇、下应街道、首南街道,奉化区方桥街道行政区域和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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