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2-9
实施时间: 2021-2-9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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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办会〔2021〕1 号)要求,为做好我省 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地区财政部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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