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时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7-15
实施时间: 2020-7-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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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2020年起将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予以调整。为做好我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的衔接工作,现对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时间作如下调整:
  1.2020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0日,请申报单位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2.自2021年起,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调整至每年6月30日,主管税务机关于7月底前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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