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会[2021]199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1-3-29
实施时间: 2021-3-29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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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深化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业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各区县(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地区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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