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21]1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3-22
实施时间: 2021-3-22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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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做好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对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我省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
  二、报备方式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2020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acc.mof.gov.cn),所有报备材料应与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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