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21]2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3-31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31-1-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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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落实《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政策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制定并联合印发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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