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21]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3-31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31-1-1
法规类型: 关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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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现将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新型显示器件(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Micro-LED显示器件,下同)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下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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