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会协[2021]2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3-29
实施时间: 2021-3-29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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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加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管理,净化注册会计师队伍,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均应接受检查。重点检查对象包括:(1)2020年注册的注册会计师;(2)2020年成为新设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3)2020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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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注册会计师年检网上操作说明.doc    
2021年检附件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