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申报2021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评协[2021]5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4-8
实施时间: 2021-4-8
法规类型: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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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充分发挥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6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21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有30名以上(含30名)执业会员;
  (二)2020年度评估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系统的培训计划;
  (四)设有专门的培训部门和专职的培训负责人;
  (五)具备承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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