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21]4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4-8
实施时间: 2021-4-8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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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5号)要求,结合北京地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批准注册,在北京地区所属会计师事务所(含外省事务所在京设立的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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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协会代管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承诺书(协会代管人员下载).docx    
附件3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用户使用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