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股转系统办发[2021]36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1-3-30
实施时间: 2021-3-30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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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挂牌公司、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挂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精选层挂牌公司季度报告》《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截至2021年4月30日属于精选层的挂牌公司,以及挂牌私募机构、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应当按照《挂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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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挂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docx    
2. 挂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查要点表(主办券商事前审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