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1]337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3-31
实施时间: 2021-4-6
法规类型: 一般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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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中涉及中小板的条款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第4.5.5条第一款修改为:“本所对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第5.4.1条第三款修改为:“主板A股股票、创业板股票、B股股票、封闭式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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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修订对照表.pdf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