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办税服务厅预约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3-22
实施时间: 2021-3-2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58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预约服务体验,广州市税务局自2021年3月12日起将全市办税服务厅可提前预约天数增加至4个工作日,您可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办税。调整后,全市办税服务厅统一预约规则具体如下:
  (一)纳税人可提前1-4个工作日进行预约。
  (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办税需先实名绑定企业信息再预约,个人办税需实名认证后预约。
  (三)实行按户预约,每个预约号可办理同一户(个)纳税人不同类型的多项业务(只需按其中一项业务预约),所办业务涉及不同窗口的可&l......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