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1]525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3-23
实施时间: 2021-3-23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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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发挥上市基金做市商功能,提升上市基金流动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南(2019年修订)》(上证函〔2019〕2236号)同时废止。
  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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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1年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