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债务融资工具取消强制评级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市协发[2021]42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文时间: 2021-3-26
实施时间: 2021-3-29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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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成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债券市场发展系列政策精神,推动信用评级行业更好服务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研究弱化外部评级依赖工作,形成债务融资工具取消强制评级方案,修订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业务指引并发布实施。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环节,不强制要求企业提供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作为申报材料要件。申报时,企业已取得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评级报告的,应作为申报材料提供;未取得相关评级报告的,应在注册文件清单中备注。
  二、发行环节,取消债项评级报告强制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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