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3-15
实施时间: 2021-3-15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6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docx    
附件2: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