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3-17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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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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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因如下原因被延长到2022年3月31日:
发文标题: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22-3-24
实施时间:20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