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山西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3-10
实施时间: 2021-3-10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52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切实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依法依规推动纳税信用体系的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决定废止《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山西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修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1年3月10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