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资发监督二[2018]72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8-17
实施时间: 2018-8-17
法规类型: 央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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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中央企业: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18年8月30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推动《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责任追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明确要求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是国资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站在夯实中国特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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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责任追究工作职能部门或机构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