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挂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
发文文号: 股转系统办发[2021]32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1-3-10
实施时间: 2021-3-10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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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从事新三板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挂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升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质量,现提示关注以下事项。
  一、总体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审计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规范执业,切实承担起应尽职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承接较多挂牌公司年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在人员委派、质量控制复核等关键环节的控制,统一委派满足独立性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执业人员担任挂牌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并投入充分的时间。
  新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及首次承接挂牌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恰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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