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发文文号: 法释[2021]4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司法解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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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已于2021年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日

  (2021年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1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3日起施行)
  为正确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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