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税函[2021]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3-1
实施时间: 2021-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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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规定,现将本市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科学部署
  聚焦变化,落实责任担当。各区(分)局要高度重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聚焦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内容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修订版报表对内、对外的培训辅导;依照市局相关部署,充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相关基础信息的维护,及时告知纳税人汇算清缴各类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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