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1]233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2-26
实施时间: 2021-2-26
法规类型: 一般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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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任务,丰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上市路径,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转板办法》)。《转板办法》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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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