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投资规[2021]252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2-22
实施时间: 2021-2-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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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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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