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财会[2021]9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2-20
实施时间: 2021-3-1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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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8号)精神,积极改革会计行业行政审批方式,不断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1日起,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和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实行范围和职责划分
  (一) 实行范围。本通知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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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审批的告知.doc    
2. 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书.doc    
3.          财政局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告知.doc    
4.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doc    
5.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