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注协发[2021]1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2-5
实施时间: 2021-2-5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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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3号)要求,为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2020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全面提升行业财务与会计信息水平,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
  (一)持续贯彻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事务所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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