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21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21]6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海关总署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1-2-7
实施时间: 2021-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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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农业农村厅(局)、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委、厅)、能源局,供销合作社,各铁路局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公司: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在持续,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性愈发凸显。化肥是粮食的“粮食”,春耕化肥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事关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大局。近期,受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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