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银行审计函证数据标准[试行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便[202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会计司
发文时间: 2021-2-2
实施时间: 2021-2-2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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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0〕13号),我们制定了《银行审计函证数据标准(试行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该标准过程中,银行的函证系统应当能够接收和读取按照该标准生成的函证请求,并按照该标准生成函证回函;事务所的函证系统应当能够按照该标准生成函证请求,并读取和接收按照该标准生成的函证回函;函证数字化平台应当能够接收和发送按照该标准生成的函证请求和回函,并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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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银行审计函证数据标准(试行版).zip    
2:银行审计函证数据标准(试行版)指南.docx    
3:银行审计函证数据标准(试行版)元素清单.xlsx    
4:银行审计函证数据标准(试行版)编报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