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1-27
实施时间: 2021-1-27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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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顺利完成缴费并及时享受医疗待遇,现将自2021年2月起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方式及时间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相关规定,经医保部门核定缴费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二、缴费方式及时间
  (一)银行代扣缴费方式
  北京市税务局分别于每月2日、10日委托参保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如2日、10日为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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