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统一填报接受银行函证回函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27
实施时间: 2021-1-27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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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8月,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银保监会和多家银行反映,银行函证实务中存在不能有效核实接受回函的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及联系方式的真实性等问题。为有效解决以上问题,切实提高银行函证工作质量,我会拟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填报接受银行函证回函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采用在线填报的方式。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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