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2号--退市整理股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1]109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22
实施时间: 2021-1-22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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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统称退市新规)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2号——退市整理股票》(以下简称新版必备条款),现予发布。
  请各证券公司对照新版必备条款,制定新版《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对首次委托买入退市整理股票(不含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的投资者,应当要求其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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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2号——退市整理股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