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3号--科创板股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1]110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22
实施时间: 2021-1-22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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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3号——科创板股票》(以下简称新版必备条款),现予以发布。
  请各证券公司对照新版必备条款,制定新版《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对首次申请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充分告知相关风险,并要求其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新版《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对已签署旧版《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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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3号——科创板股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