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配套业务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1]144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29
实施时间: 2021-1-29
法规类型: 一般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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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保障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的顺利实施,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审核、持续监管及交易等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20〕54号),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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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pdf    
3.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