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 《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发[2021]2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21-1-20
实施时间: 2021-3-1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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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
  为规范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工作,保障储蓄国债投资者和承销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财  政  部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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