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资发产权规[2020]70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11-20
实施时间: 2020-11-20
法规类型: 央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34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提高中央企业境外管理水平,优化境外国有产权配置,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要切实履行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主体责任,将实际控制企业纳入管理范围。落实岗位职责,境外产权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责专岗,确保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中央企业要立足企业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具备条件的应当结合所在地法律、监管要求和自身业务,建立分区域、分板块等境外产权管理操作规范及流程细则,提高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