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19
实施时间: 2021-1-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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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21日起,本省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普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
  二、自2021年1月2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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