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发[2020]9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20-12-17
实施时间: 2020-12-17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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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行为,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提升劳动能力鉴定质量和水平,强化劳动能力鉴定风险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要性
  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相关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是防范基金风险的重要环节。各地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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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