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1-1-18
实施时间: 2021-1-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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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零售业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服务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零售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商务部对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作出完善,修订了工作方案(附件1),并组织遴选111家规模影响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零售企业作为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附件2)。
  商务部将进一步强化制度运用,加强部门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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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商务部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工作方案.pdf    
2.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