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12-30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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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1号)的要求,现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重庆市主城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的建设项目应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由建设单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他区县人民防空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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