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30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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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1号)的要求,现将水土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水利部和重庆市水利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缴纳义务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和其他生产建设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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