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税发[2021]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1-5
实施时间: 2021-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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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一)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7批次28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利民。聚焦稳企扩岗保就业,持续落实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征免征企业社保费等优惠政策,实施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以及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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