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在酱油制造和豆豉制造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2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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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对酱油制造和豆豉制造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以下简称“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酱油、豆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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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的豆豉扣除标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