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印发《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发改产业[2020]884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31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30-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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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税务局,兰州新区经发局、税务局,兰州高新区税务局,兰州经济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制定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确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31日

  西部地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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