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20]2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0-12-23
实施时间: 2020-12-23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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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23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国发〔2020〕10号),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扩大开放、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北京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支持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的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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