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发改环资[2021]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科学技术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21-1-4
实施时间: 2021-1-4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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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污水资源化利用是指污水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特定水质标准,作为再生水替代常规水资源,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生态补水、农业灌溉、回灌地下水等,以及从污水中提取其他资源和能源,对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和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充分,利用水平不高,与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还存在不小差距。为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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