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流程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0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0-12-31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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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无需办理。
  (二)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费款的,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选择缴费基数和费款属期,办理申报缴费业务。
  (三)费款查询和凭证打印。费款入库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记录。需要打印凭证的,可以通过办税服务窗口、自助缴费终端和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
  (四)退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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